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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C的决定,对持牌服务提供商的指示受法律规定的约束

生活常识 2025年03月30日 10:01 15 admin

  

  

  吉隆坡: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对持牌互联网消息和社交媒体提供商的任何决定或指示,都将受到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案(CMA)的法律规定的约束。

  委员会补充说,《1998年通讯条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以平衡规管、正当程序和保护言论自由的需要。

  “例如,法案(CMA 1998)第51条允许委员会向任何人发出指示,以确保遵守许可证条件,CMA 1998的规定及其任何附属立法。

  “但是,不能武断地发布这种指示,必须遵循正当程序。该委员会于周四(8月1日)在MCMC网站的常见问题部分表示:“在发布指示之前,该人将有机会听取意见。”

  另请阅读:马来西亚互联网消息服务和社交媒体提供商的监管框架

  MCMC强调,任何服务提供者如因委员会发出的决定和指示而感到委屈或受到不利影响,可向根据1998年《电信条例》设立的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其后亦可向司法覆核提出上诉。

  MCMC亦解释说,它可以采取行动,包括行政警告、发出合规指示以纠正违规行为、处以民事罚款或复合违例,以按比例处理持牌服务提供者违反牌照条件或行为规定的情况。

  “MCMC将评估违规行为的性质,包括其严重性、影响和频率,以及服务提供商的合规记录,以决定采取适当的行动。

  “在最严重和最严重的违规行为中,MCMC可以暂停访问所述服务提供商的平台;撤销应用服务提供者类别(ASP (C))牌照的注册;或开始起诉,”该委员会补充说,自2020年以来,有几家持牌人就各种问题向上诉法庭提交了上诉。

  委员会指出,该框架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印度、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德国和欧盟的全球最佳实践和发展为基准,并与之保持一致,这些国家已经对包括互联网消息和社交媒体服务在内的在线服务实施了国内监管。

  “尽管不同司法管辖区监管网络服务的方法不同,但在实施上有一些关键的相似之处,包括在禁止网上非法和有害内容方面达成共识,并确保网络服务有明确的责任保护其用户。

  MCMC补充说:“上述基准司法管辖区涉及的其他领域包括保护用户数据,儿童安全措施,打击在线骚扰和欺凌,道德地使用用户数据进行广告,以及用户授权和控制。”

  一项针对互联网信息和社交媒体提供商的新监管框架今天在宪报刊登,要求拥有至少800万马来西亚注册用户的公司向MCMC申请ASP(C)牌照。

  该框架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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